第一節 多項式的整除性和因式的定義
多項式的整除性和因式的定義

先看看以下例子。

例子:求\(\;f(x)=x^3+2x^2-5x-6\;\)除以\(\;g(x)=x+3\;\)時的餘數。

利用餘式定理,餘數是

\begin{align*} f(-3) &= (-3)^3+2(-3)^2-5(-3)-6 \\ &= -27+18+15-6 \\ &= 0 \end{align*}

因為餘數為\(\;0\),我們說\(\;f(x)=x^3+2x^2-5x-6\;\)被\(\;g(x)=x+3\;\)整除,而\(\;g(x)\;\)是\(\;f(x)\;\)的因式。一般來說,我們有以下的定義。

  1. 當多項式\(\;f(x)\;\)除以另一多項式\(\;g(x)\;\)時,若餘數為\(\;0\),則\(\;f(x)\;\)被\(\;g(x)\;\)整除
  2. 此時,\(\;g(x)\;\)稱為\(\;f(x)\;\)的因式

所以,在上面的例子中,\(\;g(x)=x+3\;\)是\(\;f(x)=x^3+2x^2-5x-6\;\)的因式。

根據除法算式,當\(\;f(x)\;\)除以\(\;g(x)\;\)的餘式為\(\;0\;\)時,可得\(\;f(x) = g(x)Q(x)\)。這時\(\;g(x)\;\)和\(\;Q(x)\;\)都是\(\;f(x)\;\)的因式。我們也可以把這個算式作為因式的定義:

對於多項式\(\;f(x)\;\)和\(\;g(x)\),若存在多項式\(\;Q(x)\;\)使

\[f(x) = g(x)Q(x)\]

成立,則\(\;g(x)\;\)是\(\;f(x)\;\)的因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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