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氣污染對於市民的健康、經濟的發展和城市的景觀都有壞影響。各地政府都會制定法例和措施,以解決空氣污染問題及其影響。
本港的空氣污染來源主要有三個:汽車、區內和附近的工廠和發電廠。以下是本港政府控制空氣污染的措施:
水污染主要來自住宅、農業、工業和商業所排放的廢水。香港是一個人口密度很高的城市,其中的溪流、湖泊和周邊的海域均出現嚴重的水污染。
為解決水污染的問題,本港政府制定了《水污染管制條例》控制廢水的排放,列明污染物排放的標準,任何人士違例排放廢水,均有機會遭受檢控。條例推出後,香港的水污染得到改善,特別是農業廢水 (如禽畜飼養場) 直接排放到溪流的情況大大減少。
政府近年提出《污染者自付原則》,市民需要為自己排放的廢水付款,以作為污水處理的費用。本港設有污水處理廠,能把廢水作各種處理,在合乎水質標準的情況下才排放出去。以下是污水處理的程序:
隨著人口的增長,人類的生活方式亦越來越豐裕,產生的固體廢物總量也越來越多。若沒有妥善的處理,就會造成土地污染,影響環境生態和居民的健康。
固體廢物可以分類為「都市固體廢物」、「建築廢物」、「化學廢物」和「特殊廢物」四類:
本港主要以堆填處理固體廢物,共有三個堆填區,分別是新界西 (白泥)、新界東北 (打鼓嶺) 和新界東南 (將軍澳) 堆填區。固體廢物會先被送往各區的廢物轉運站,然後再被運送到堆填區。
另外,本港也有設施處理化學廢物和特殊廢物。這是因為這些廢物不適合直接棄置於堆填區,需要根據法例規管作出處理。